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辞职后投身优酷!爱奇艺怒告前员工违反竞业协议

编辑:jiayuan 2018-01-23 16:19:09 来源于:IT之家

  1月23日消息 据相关媒体报道,因辞职后投身优酷,爱奇艺日前以违反《不竞争协议》为由将前员工吴某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。值得一提的是,爱奇艺不仅要求吴某从优酷离职,还要求其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312000元,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36806.75元!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?

辞职后投身优酷!爱奇艺怒告前员工违反竞业协议

  据了解,爱奇艺与吴某于2010年5月26日签订劳动合同,于2016年5月26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同时签订了《不竞争协议》,协议约定,吴某从爱奇艺处离职后不得到竞争性单位工作,其中明确列明的竞争性单位包括优酷。

  据爱奇艺方面称,被告于2017年8月4日主动辞职,原告分别于2017年9月27日、2017年10月18日向被告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。被告离职后,原告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显示被告已经入职优酷。

  原告认为,优酷公司与原告均为国内主要的经营互联网文化、娱乐、视听业务的企业,具有竞争关系,被告在原告公司任职期间掌握大量商业秘密,到竞争单位工作可能给原告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,故起诉至法院。

  据最新消息显示,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,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对此,有网友表示,“签了协议问题不大,不给补偿金是可以无视竞业协议的;但如果领了补偿金,这就是职业道德的问题亦或是根本不知道竞业协议的作用?”......那么,你怎么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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